Newspaper Column-不能不知道的內地新稅制
最新全城熱話的內地實行新稅制,直接影響於內地工作或居住的港人。8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也被稱為「全民稅改」,此政策將收緊稅務居民的定義,最為港人擔心的修正新稅法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及執行。過往境外人士在內地居住滿5年才需要繳交個人所得稅,新法制下凡在內地居住滿183天之人士,將會被界定為「稅務居民」,並於全球賺取的收入都必須於內地繳交個人所得稅,否則即屬逃稅。但綜合其他所得稅及經營稅率並無變化,只是調整部份稅率的級距。納稅人由本年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所得之收入,會以新法案計算稅款。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稅率表中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再是以往按月徵計,而是按年徵計,同時間稅改更修訂了個人所得項目體系,推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合併為綜合所得徵稅,即是個人所得之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所得及偶然所得的收入採用分類方式徵稅,新稅率調整為20%。
新稅法的頒佈是個稅改革邁出的重要的第一步,以連城於個人稅務上的專業言而,覺得針對後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的一系列法規將會陸續推出,例如港澳人士5年寬限期實施法案、專項附加扣除上限、在港擁有房產或其他收入的內地退休長者繳稅議題。
內地及香港簽訂了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仍未知曉可否讓內地工作的港人獲得寬免,各界人士還是拭目以待即將實施條例及具體政策法規的落實!
〖頭條日報-創富連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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