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2 月 7 日,开曼群岛颁布了集合投资计划的立法。
立法包括为封闭式基金通过《私募基金法》(“PFA”)。为了明确 PFA 的预期范围,于2020 年 7 月 7 日亦颁布了《2020年私募基金(修订)法》。
该法案旨在增强投资者对开曼群岛投资基金的信心,并确保开曼群岛仍然是投资基金的理想司法管辖区。该法案还有助解决欧盟行为准则团体(商业税务)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报告中提出有关投资基金的监督建议。
开曼基金的审计要求
当基金在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注册时,需要列出第一个财务年期以及年度审计报告。基金财务年期后六个月内需要呈交由 CIMA 认可基金审计师执行的财务报表,以及基金周年申报表。以上文件均需要由CIMA 认可的基金审计师通过电子归档系统“REEFS”向 CIMA 提交。
延长首年开曼基金的审计期
CIMA 有机会批准将基金的第一个审计期以推出日起计算,最多延长 18 个月。以12 月 31 日为财务年结的开曼基金为例:
- 若基金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或更较早前推出,基金需要提交自推出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财务报表。
- 若基金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推出,经 CIMA 批准,基金可申请将首年审核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豁免审计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基金运营商可以向 CIMA 申请豁免备案要求或延长备案期限。 CIMA 将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每个开曼基金的请求。 CIMA 考虑豁免申请的最常见原因包括:
- 基金尚未推出(尚未接受投资者认购);
- 基金尚未发起,正在清算或拟注销;
- 基金因破产程序、法律或监管执法行动等情况无法取得经审计账目;或
- 基金已被强制清算,CIMA满意清算人的任命和清算人的审查范围。
清算审计情况
当受监管的基金被清算时,除非基金有资格获得审计豁免,否则它必须提供最终审计账目:
- 已委任第三方清算人的清算开始日期;或者
- 如未指定第三方清算人,则为最终分配日期。
为什么选择连城?
开曼基金的财务记录一般都会存档在基金经理或管理人的办公室;导致 CIMA 认可的基金审计师难以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鉴于此,连城集团 与 CIMA 认可的基金审计师合作,方便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交具 CIMA 认可的财务报表。
我们为开曼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
- 香港一站式审计服务
- 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助您节省时间和成本
- 与 CIMA 认可的基金审计师合作
- 一站式审核(仅限我们的办公室)
- 自 2017 年起为开曼群岛投资基金进行审计服务,帮助超过 250以上的客户开设开曼群岛投资基金
- 客户的多元化投资组合,包括上市工具、私募股权、基金中的基金、数码资产、加密货币平台、债务工具等
- 我们客户的投资基金规模总计超过30亿美元
- 拥有10 年以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经验的管理团队。
- 传统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