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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人才入境計劃來港 申請及續簽最需留意哪些問題?

各類人才入境計劃來港 申請及續簽最需留意哪些問題?

香港特區政府為「搶人才」,多年來針對不同背景人士推出了多個入境計劃,為香港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今年將重啟被俗稱為「香港投資移民」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旨在吸引高淨值人士投資於香港,開拓更多投資機遇。隨著不同計劃來港人士組成的群體日益旁大,如何獲得逗留許可的續簽及香港永久居留權,日益成為「港漂」們關注的重點。

有意來港工作或計劃在香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海外、台灣及澳門專業人士,可經一般就業政策獲得香港居留許可。而適用於大多數內地人才的入境計劃則包括: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俗稱「專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俗稱「優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俗稱「IANG」)、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俗稱「高才通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等。不同入境計劃的申請、評核方式、續簽模式各異,合資格申請人可依據自身適用範圍選擇。


適用範圍

「專才計劃」主要針對在專業領域有對應經驗的人士;「優才計劃」則是針對各大領域有傑出成就的業界翹楚、精英人才或世界冠軍等;「IANG」主要適用在香港高校或香港高校的粵港澳大灣區校園修讀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或以上學位的非本地學生;「高才通計劃」則主要針對全年收入稅後達港幣250 萬元或以上高收入人士,及世界百強大學畢業且具有工作經驗的高學歷人才。


申請及續簽

各大入境計劃的申請及續簽要求不同。「專才」申請人申請時需已獲聘,其本人及其僱主均需提供資料受審核;「優才」申請人則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優才」、「IANG」、「高才通」在首次申請時,申請人均無需受僱。在延長逗留期限方面,連同首次申請,不同計劃每次續簽可逗留2至3年,其中「專才」和「優才」採用3+3+2模式,「IANG」和「高才通」採用2+3+3模式。以上計劃申請人若在續簽的上一年應課稅後收入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則可轉為「頂尖人才」,獲得3+5或2+6模式。

「專才」的初次申請及「IANG」和「高才通」的續簽,申請人需留意,除其本人需填妥並提交入境處列明的相關表格與文件,還需現任僱主提供僱傭合約或聘書、商業登記證、公司經濟狀況的證明文件、有關公司背景詳情的文件及詳細的業務計劃等。其中「專才」需特別留意,若想換工作,原來僱主則將無法擔保其續簽,因此需要向入境處遞交相關材料,由入境處審批通過後方可更換僱主。


創業或自僱

經由不同人才入境計劃來港發展人士,若自主創業或成為自僱人士,仍可以實現為自己申請續簽。申請人需要留意,此類公司需符合香港的經濟需求和行業規定,註冊後應有實際業務,不可為空殼公司。為順利續簽,以上計劃來港人士在香港開辦的公司,通常需要根據業務聘請一定數量的香港永久居民員工,並需要開立公司銀行戶口進行商業活動及資金往來,需按要求報稅並繳稅。同時,公司通常要有實體辦公地址及正常的商業活動證明,以商業合約及業務計劃等文件支持申請人續簽。


永久居民身份資格

經由上述計劃來港人士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根據香港入境處的官方規定,獲得條件主要包括連續通常居住於香港不少於7年。申請人需留意,在此期間的「通常居住」一般要求每年不連續離港超過三個月,否則須於申請時向入境處提交合理解釋,以便獲得酌情批核。另外,並非通常居於香港7年以上則可自動獲得永居身份,申請人還需要符合《入境條例》中規定的其他各項條件,申請時可能需提供在港的強積金供款記錄、納稅記錄、住址證明、工作證明、保險等文件等,供入境處審核資格。


稅務責任及稅務居民身份釐定

若上述計劃來港工作人士被派遣回內地工作,需留意逗留日數及內地全球徵稅政策。要釐定稅務責任及稅務居民身份,就需要判定其在內地稅法定義中屬於有住所或是無住所個人,以及是稅收居民或是非居民。在繳納香港薪俸稅之餘,若另涉及內地個人所得稅,則可對照《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等政策文件的對應條款,確定稅務責任並申請稅務寬減。具體稅務事項需求可參閱官方資料或諮詢專業稅務籌劃人士。


上述人才入境計劃適用人士均需確保本身無不良記录方可順利申請及成功續簽,申請人需特別留意不同入境計划對於學歷的具體要求,僱主一般亦需要有至少2-3名本地永久居民僱員以滿足入境處對應要求。對於選擇入境計劃有疑問者,可諮詢移民顧問等跨境身份規劃人士尋求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