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析-违反监管规定
2019年1月8日,富卫人寿保险(百卫达)有限公司因未有遵守“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强积金守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
对关键人员所订的要求,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及罚款240万港元。
证监会发现,富卫人寿未有时刻确保有至少两名关键人员具备最少五年管理退休基金或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
具体而言,由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富卫人寿仅有一名关键人员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富卫人寿是在强制性公积金计画管理局于2017年1月作出查询后,才发现其并无足够关键人员。
证监会亦发现富卫人寿未有就指派和监察关键人员方面实施政策及程式,亦没有向有关职员表示他们已获指派为关键人员。富卫人寿在这方面的缺失,是导致其长时间持续地违反“强积金守则”的原因。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述情况,包括:
- 富卫人寿持续违反监管规定的时间接近四年;
- 富卫人寿委聘了独立检讨机构,检讨其违反“强积金守则”的起因,程度及影响,以及其内部监控措施是否足够;
- 富卫人寿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 富卫人寿已采取措施,就指派和监察关键人员方面实施书面政策及程式,以确保其遵守“强积金守则”;及
- 富卫人寿在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时表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