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申請資格
- 在香港註冊的非上市企業
- 企業必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主要在香港境外運作的企業不符合申請資格。
- 企業過去獲得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似商業登記資料的關連企業會被視為單一企業,其獲得資助會合併計算在內。
- 申請資助的推廣活動不能由該企業主辦或協辦,也不能與活動主辦方有關連。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資助範圍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可以用於推廣其產品和服務的以下活動:
- 在香港境外舉辦以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辦以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參與網上貿易展覽會。
- 參加在香港境外舉辦的商貿考察團。
- 參加網上形式的商貿考察團。
-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對象的刊物上刊登廣告。
- 通过电子平台或媒介開展面向境外市场的推广,如刊登廣告、關鍵詞搜尋、上傳產品資料、建立網店等。
- 建立或優化面向境外市場的公司網站/應用程式。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資助專案可獲金額
資助項目總金額的50%,即若項目成本為20萬,企業可獲資助10萬,上限100萬元 (每次申請上限10萬港元)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申請流程
- 客戶開始進行項目報價
- 客戶執行項目
- 客戶交公司文件給連城安排報告編寫及提交證明,連城協助遞交申請
- 等待工貿署回覆及跟進
- 批核後會正式發放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