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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申請資格

  • 在香港註冊的非上市企業
  • 企業必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主要在香港境外運作的企業不符合申請資格。
  • 企業過去獲得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似商業登記資料的關連企業會被視為單一企業,其獲得資助會合併計算在內。
  • 申請資助的推廣活動不能由該企業主辦或協辦,也不能與活動主辦方有關連。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資助範圍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可以用於推廣其產品和服務的以下活動:
  • 在香港境外舉辦以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辦以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參與網上貿易展覽會。
  • 參加在香港境外舉辦的商貿考察團。
  • 參加網上形式的商貿考察團。
  •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對象的刊物上刊登廣告。
  • 通过电子平台或媒介開展面向境外市场的推广,如刊登廣告、關鍵詞搜尋、上傳產品資料、建立網店等。
  • 建立或優化面向境外市場的公司網站/應用程式。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資助專案可獲金額

資助項目總金額的50%,即若項目成本為20萬,企業可獲資助10萬,上限100萬元 (每次申請上限10萬港元)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Fund) 的申請流程

  • 客戶開始進行項目報價
  • 客戶執行項目
  • 客戶交公司文件給連城安排報告編寫及提交證明,連城協助遞交申請
  • 等待工貿署回覆及跟進
  • 批核後會正式發放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