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有5大入会规则|宜重新审视入会规则
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早前就《竞争条例》向行业协会的入会条件及程序发表意见公告;指出若入会条件或程序不合理及过于严格,均属反竞争行为,有关会员及协会或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易造成行业不公平的情况
早已订明行业协会5大入会规则
行业之间宜保持良性竞争
易造成行业不公平的情况
竞委会以例子说明,在体育界中,团体或个人需要成为体育协会的会员,才可使用一些体育设施,或参与国际体育赛事。
除体育界之外,调查中亦发现多个行业同样出现类似情况,比如:无理被暂停会籍、开除会籍及退会等;被排除于行业会员名单以外的人士,则可能无法获得有关的认可资格、政府资助或其他行业优势,造成行业不公平的情况。
早已订明行业协会5大入会规则
根据当局指引,早已订明行业协会有5大入会规则,包括:
具透明度
合乎比例
不含歧视成分
按客观标准订定
可就入会被拒提出上诉
良好营商环境是成功关键
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入会规则,或会被视为具有损害竞争。笔者建议,各行业都应依指引修订,重新审视入会规则,多著眼为业内所有市场参与者缔造公平竞争,保持优质的营商环境。香港多年来都是自由开放的市场,保持良好营商环境其实也是各行各业的成功关键。
行业之间宜保持良性竞争
如果企业滥用协会势力而不受监管,限制其他营商者进入市场,直接或间接都会引起市场缺乏竞争,最终只会令行业的发展停滞不前;因此认为行业之间宜保持良性竞争,协会中互有沟通,互享优势,才能做到双赢局面。
原文网址: 行业协会有5大入会规则|宜重新审视入会规则|会计通识 | 香港财经时报HK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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