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了《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Limited Partnership Fund,“LPF”),允许基金以香港注册有限合伙的形式成立。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制度的法律要求、治理以及主要特征︰
LPF 本身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它是一个注册计划。可用于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以及对冲基金等资产类别。其至少有两名合伙人: 一名普通合伙人及一名有限合伙人。合伙人可自由订立有限合伙协议的条款。LPF 制度现阶段尚未允许离岸基金向内迁册。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制度的法律要求、治理以及主要特征︰
LPF 本身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它是一个注册计划。可用于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以及对冲基金等资产类别。其至少有两名合伙人: 一名普通合伙人及一名有限合伙人。合伙人可自由订立有限合伙协议的条款。LPF 制度现阶段尚未允许离岸基金向内迁册。
一个典型的香港有限合伙基金以及它的参与者
普通合伙人 (GP)
- 普通合伙人可以是在香港成立的私人公司,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成立公司,自然人或者有限合伙企业(香港或非香港)。
- 普通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对LPF的管理和控制负责。
- 如果普通合伙人不具备法律人格,普通合伙人需委任一名认可代表对LPF的管理和控制负责。
投资经理 (IM)
- 普通合伙人必须任命一位投资经理(可为普通合伙人自身)。该投资经理可以是香港居民、香港成立的公司或者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成立公司。
- 投资经理将执行LPF的日常投资管理职能。
- 如果投资经理在香港进行受监管的活动,其需与香港证监会取得相应的牌照。
有限合伙人 (LP)
- 有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或者非法人实体。
- 有限合伙人不具有对LPF所持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控制权。
负责人 (RP)
- 普通合伙人必须委任一名根据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履行相关义务的负责人(可为普通合伙人自身)。
- 有限合伙人不具有对LPF所持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控制权。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的主要合规义务
- 它必须通过一份有限合伙协议成立并且在香港拥有一个注册地址
- 它必须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并且拥有呈交周年申报表的义务
- 它必须任命一名香港执业会计师作为审计师
- 符合合适的资产存管安排和记录保存的要求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制度的优点
- 足某些条款的情况下,可享受统一基金免税优惠。
- 有限合伙人可在香港从事符合安全港原则的活动。
- 允许设立一个“单一投资者的基金” 并且提供了合理且平衡的披露框架。
- 合伙人所投入的资本不须缴纳资本税。LPF权益的出资、转让或撤回时都不征收印花税。
- 灵活运作且允合伙人之间的合同可自由订立。
- 使基金注册地与商业实质保持一致。
连城对香港有限合伙基金的洞察
《有限合伙基金条例》建立了一个可以让基金在香港以有限合伙的形式组成的注册制度。LPF制度使市场参与者在搭建基金架构和运作时更具灵活性,更重要的是,在当前国际税收和法律环境下,使基金注册地与商业实质保持一致。 在香港具有商业实质的香港注册基金将会有一个良好的基础享受税收协定的保护。
香港已经实行了“统一基金免税法”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并且即将出台“附带收益” 相关税务优惠政策,现在再引入LPF制度是香港朝着建立更广泛的资产和财富管理生态系统迈出的又一大步。
连城能对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提供的帮助
我们的团队汇聚高级及经验丰富的专家以及值得信赖的精英,致力于为您成功设立LPF的每一步保驾护航。
- 市场调研及情报
- 基金经理持牌要求的评估及建议
- 及时的合规协助
- 内部控制及治理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的文件呈交
- LPF及其投资的税务规划和架构搭建
- LPF的审计服务
- LPF的税务复核及合规服务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出任负责人
- 为阁下LPF提供会计支援及资产净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