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门槛3000万港元 香港投资移民细节公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详情,时隔近9年,备受关注的「香港投资移民」即将重新启动。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旨在吸引全球高净值人群将资产投资于香港,丰富人才库,为香港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发掘更多投资机会。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信息,新计划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及具备一定的投资金额,并且需要将资金投资在香港的金融市场,才可通过该计划获得香港居留权。
「新计划」将接受申请,身份资格准则包括:18岁或以上合资格人士的
净资产资格准则:
获许投资资产:
受养人:
获准入境、逗留许可、逗留期限:
暂免缴付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先免后征」安排):
审核机构:
「新计划」启动:香港政府目标是2024年年中正式推出和接受申请。
「新计划」将接受申请,身份资格准则包括:18岁或以上合资格人士的
外国国民;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及台湾华籍居民。
净资产资格准则: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或等值外币),并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
获许投资资产:
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于获许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等)和非住宅房地产(在香港的商用及/或工业用途非住宅房地产,而投资金额以 1,000 万港元为上限);以及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连的公司/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受养人:
申请人可携同受养人来港,包括其配偶、同性/异性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
获准入境、逗留许可、逗留期限:
- 原则上批准: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于180天,以作出投资
- 正式批准:获准在港逗留不多于2年
- 延长逗留期限:每次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3年
- 香港居留权: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 如申请人未能符合在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但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不少于7年,可申请在港无条件限制逗留;如申请获批,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
暂免缴付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先免后征」安排):
《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宣布提供机制以暂免外来人才在港购置住宅物业时需缴付买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即「先免后征」安排)。政府将修订法例,将「先免后征」安排适用于「新计划」的获批申请人。
审核机构:
投资推广署: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净资产及投资要求
入境事务处: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
「新计划」启动:香港政府目标是2024年年中正式推出和接受申请。
总体而言,香港即将推出的新计划对于全球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机会。香港作为一个中西方文化交融的国际化都市,也将会吸引更多的全球高净值人群前往投资和生活。合资格人士可密切关注政策落实进程,把握投资机遇。